2.會計(ji)處理原則

3.具(ju)體(ti)賬務處理(li)方法(fa)
(1)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
時點 | 會計處理 |
發生支出 | 借:研(yan)發支出——費用(yong)化支(zhi)出(不滿(man)足資本化條件的) ——資本(ben)化支出(滿足資本(ben)化條件的) 貸:原(yuan)材料、應(ying)付職工薪酬、銀行存款等(deng) |
期(qi)末 | ①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研發支出→轉入當期管理費用(yong) 借:管理費(fei)用 貸:研(yan)發支(zhi)出——費用化支出(chu) 【提(ti)示】無(wu)余(yu)額,在(zai)利潤表中“研發費(fei)用”項目列示 ②符合資本化(hua)條件但尚未(wei)完(wan)成的開發費用→繼續保留(liu)在“研發支出”科目(mu)中 【提示(shi)】研發支出(資本(ben)化支出)期末可能有余額,在(zai)資產(chan)負債表中“開發(fa)支出”項目列示 |
時點 | 會計處理(li) |
達到預(yu)定(ding)用途時 | 借:無形資產(chan) 貸:研(yan)發(fa)支出——資本化支出 |
(2)外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、正在研發過程中應予資本化的項目,應按確定的金額,借記(ji)“研(yan)發支出(chu)——資本化支出”科目,貸記“銀行(xing)存(cun)款”等科目。
以后發生的研發支出,應當比照上述原(yuan)則進行會計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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